《近思录》·卷十政事

【10】1. 伊川先生上疏曰:圣人抚临万国,必先自正其心,以正朝廷百官,以正四方。四方既正,则远莫敢不正矣。朝廷纲纪,责任贤者;天下治乱,系于百官。故曰:正朝廷以正百官,正百官以正万民,正万民以正四方。四方正,则远近莫敢不一于正矣。 2. 又曰:为政之道,以顺民心为本,以厚民生为本,以安而不扰为本。 3. 又曰:治道之要,在知人而已。知人则贤者得用,不肖者退,而天下治矣。 4. 又曰:善言治者,必先事而虑,不临事而悔。事至而应,则常有余;不豫则常不足。 5. 又曰:立法定制,必使贵贱有等,上下有分,然后可以服人心而行久远。若轻重倒置,则奸吏得志,法虽严而民不服。 6. 明道先生曰:治民之道,先宽而后严,则民易从;先严而后宽,则民慢而怨。宽严得中,则政立而民安。 7. 又曰:凡为政,须立纲纪。纲纪立,则事有统摄,而民自不扰。若纲纪废,则百事丛脞,虽勤无益。 8. 又曰:听讼者,不可偏听一人之言。偏听则暗,兼听则明。必使两造具备,曲直自见,然后情得而刑当。 9. 又曰:狱者,民命所系。苟有疑,宁失之于宽,不可枉杀人。故圣人慎刑,惟恐有冤。 10. 又曰:养民之道,在劝农桑,轻赋敛,省徭役。衣食足则知荣辱,仓廪实则知礼节。故先王以民食为急。 11. 又曰:教民之道,在立学校,明人伦,兴礼义。教化行则风俗美,礼义立则争斗息。故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 12. 又曰:凡临民者,必先自省其身。己不正,焉能正人?己欲安,然后可以安民。故曰: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 13. 横渠先生曰:为政者,当以爱民为先。爱之欲其富,利之欲其安。故凡有所兴作,必度民力;有所施舍,必顺民心。 14. 又曰:听讼之道,在明察是非,不尚苛刻。若刑求于细,则吏缘为奸,民无所措手足。故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 15. 又曰:刑者,辅治之具,非治之本也。圣人之治,以德为先,以刑为辅。德礼之教,禁于未然;刑罚之施,惩于已然。 16. 又曰:临民之政,贵在简易。繁则民扰,简则民安。故立法贵简,行令贵信。信则民服,简则易从。 17. 又曰:凡养民者,必先富民。民富则易教,贫则难化。故先王制田里,教树畜,轻税敛,时使民,以厚其生。 18. 又曰:教民者,必自童蒙始。小学之教,洒扫应对,礼乐射御,皆所以养其德性,正其心术。及其长也,则入大学,明格致诚正之学。 19. 又曰:听讼刑狱,必以哀矜为本。不恃其明,不尚其察。常恐一夫之冤,匹妇之枉。故曰:如得其情,则哀矜而勿喜。 20. 又曰:为政者,须识大体。大体既定,则小节自举。若区区于末务,则志劳而效寡。故曰:务广地者荒,务广德者强。 21. 伊川先生又曰:古之治民者,养之以仁,教之以义,齐之以礼,禁之以刑。四者备,然后民知向方,而风俗成矣。 22. 又曰:凡听狱,须察其情伪。情伪得,则刑不滥。若徒恃鞭扑之威,则小人愈诈,君子愈惧,非善政也。 23. 又曰:养民不在丰财,在节用;教民不在多言,在身先。节用则财自足,身先则民自化。 24. 明道先生曰:凡与民争利,皆非善政。善政者,损上以益下,损己以益人。故榷利之臣,常损国而害民,君子不取。 25. 横渠先生曰:治民如治田。深耕易耨,则嘉禾生;荒而不治,则稂莠茂。故为政者,必勤劳于始,而后安乐于终。